木鵲與車轄 

      春秋時代魯國有一個著名能工巧匠名叫公輸般,人稱魯班。有一次,魯班用木塊和竹片精心設計製成了一隻鵲鳥。開動機關,這隻木頭鳥兒竟像活的一樣,拍拍翅膀就飛上天空。飛啊,飛啊,它在天上整整翱翔了三天都沒有掉下來。滿城的軍民百姓無不仰頭喝采,魯班也自以為世上再沒有比這做得更巧的東西了。 

      墨子對魯班說:「你做的這隻鵲鳥,根本不算巧。」「什麼?」魯班很生氣,「這還不算巧!」「是啊!這隻鵲鳥還不如馬車軸上的木銷子。木匠一眨眼砍出的三寸木銷,便能承載五十石重的貨物;而你煞費苦心做的鳥兒有什麼用處呢?」「這個………」魯班答不上來了。「因此,」墨子說,「任何一種工作,只要對人民有利的就叫做巧;對人民無利的,就叫做拙。」 

      公輸子削竹木以為鵲,鵲成而飛之,三日不下,公輸子自以為至巧。子墨子謂公輸子曰:「子之為鵲也,不如匠之為車轄。須臾斲三寸之木,而任五十石之重。故所為功,利於人謂之巧,不利於人謂之拙。」

《墨子‧魯問》

 【今解】 

      這隻木鵲如果真有其事,那就是一種飛行運載工具的最早萌芽;早在二千四百年前,我國人民就能製作這樣複雜的機械,確是巧得很。但是墨子卻認為它「拙」,因為他是把小生產者的實際利益作為衡量巧與拙的標準,這與他倡導的「非樂」、「節

用」、「節葬」等功利主義的主張是一致的。功利主義是要談的,但墨子在這裏卻未免短視了。科學技術上有許多發明創造,它的實際利益並不是很快就能顯示出來,不能用急功近利的眼光去看待它。當然,發明創造也不應脫離實際和現實需要;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之間是一個因果關係,應該掌握恰當的比例,不能偏癈一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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