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 青 含 冤

漢朝時候,東海地方有一個姓周名青的婦人,
丈夫已死,但事奉婆婆,仍十分恭敬。婆婆心
想,我已是衰老沒用的人了,怎好再叫她年輕
可憐的人,為著養我的緣故,而吃盡辛苦呢?
於是就自己暗中上吊死了。

這下子可慘了,她的小姑控告周青謀害了母親
,就把周青捉進官府。
因為受不住刑罰的痛苦
,可憐的周青被屈打成招。在她行刑的那一天
面對著圍觀人群的叫駡指責,周青仍然淚流
滿面的不斷喊冤,可惜沒有人願意相信她。糊
塗的縣官,就這樣判了周青斬首之罪。臨刑前
周青不甘心的對天發誓說:「老天爺,你為
我的清白作作證吧!如果我真的是被冤枉的,
你就讓我的血往天空上湧吧!」行刑以後,周
青流出了青黃色的血,果然循著旁邊的旗竿湧
到竹竿梢頭,再從梢頭循著竿子流下。


從此以後,這個地方便鬧了三年的旱災。直到
後任的賢明太守上了任,曉得周青的冤屈,就
親自到周青墳前去祭禱,並且表揚她的孝行,
以後旱象才停止不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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