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 身 葬 親
唐朝的蕭歷和他的妻子,因故在衙門裏過世
,遺下了十六歲的女兒。孝順的蕭女於是帶
著父母親的兩具靈柩,準備由水路運回故鄉
去安葬。可是到了宣州的時候,因為付不起
船資,被船夫趕下船。可憐的蕭女此時身無
分文,再加上舉目無親,於是就臨時在江邊
搭起了茅蓬,掘了一個墓穴,作為暫時安放
靈柩之用。不久,蕭女孝行便在附近傳了開
來,地方上的人,因為佩服她的孝行,就幫
她造了一座屋子,並不時送些米穀和布帛接
濟她。可是當守喪三年期滿以後,她並沒有
就此離去,仍然繼續穿著縗衣,留在原地為
父母守喪。當地的人見她如此孝順,便有人
前來向她求婚,可是她說:「我一心所希望
的,就是能將父母親的靈柩運回北方故鄉去
,如果有人能幫我達成心願,我才願意嫁給
他。」
恰巧那時有個辭官歸隱的楊含路經此地,知
道了這件事,就幫她完成了心願。而後來蕭
女也嫁給了楊含,過著幸福的生活。
生養、死葬是古人孝順父母親最基本的觀念
,不管生活多麼艱苦,父母親過世以後,也
一定要好好的安葬,所以在古時候,不時可
以聽見身葬父的故事。再看看現在,大家的
生活都非常富裕,可大家在忙著賺錢之餘,
卻反而忘了該如何孝順父母親,是不是應該
坐下來好好反省一下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