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儀休嗜魚

 

      公儀休新任魯國的丞相。官吏百姓聽說公儀休很喜歡吃魚,便爭相把一筐筐活魚河鮮送到相府上,誰知公儀休都一一婉言謝絕了。公儀休的學生上前諫奏道:「先生既然愛吃魚,為何不收下呢?」公儀休矜持地笑笑,回答說:「正因為我愛吃魚,所以我不能收。」學生挺納悶地問:「這話怎麼講?」公儀休答道:「如果我經常收下別人送的魚,就背上貪賄愛財的惡名,結果弄得丞相的紗帽也戴不成,那時候即使我再愛吹魚,又哪裏能吃到魚呢?現在我拒不收魚,落下一個廉潔奉公的美名,就可以牢牢坐住丞相的交椅,還怕沒有魚吃嗎?」

 

      這真是懂是他人利益和個人利益關係的人啊!

 

           

      公儀休相魯而嗜魚,一國獻魚,公儀子弗受。其弟子諫曰:「夫子嗜魚,弗受何也?」答曰:「夫唯嗜魚,故弗受。夫受魚而免於相,雖嗜魚,不能自給魚;毋受魚而不免於相,則能長自給魚。」此明於為人為己者也。

《淮南子‧道應訓》

 

 

【今解】

 

      「此明於為人為己者也」,是說公儀休善於處理公眾利益和個人利益之間的關係。公眾利益應該放在第一位,但個人利益也不能排斥。如何處理這兩者之間的關係,從來就有兩種不同的做法:一種將兩者對立,以損害公眾利益來滿足個人私欲,像歷來的貪官污吏所做的那樣;另一種則兩者對立,以維護公眾利益為前提,來保障個人的利益。公儀休屬於後者。雖然他反對貪贓受賄歸根結底是為了自已¾¾怕丟紗帽,怕不能長此吹到魚,但這種做法的實際效果是對人民有一定好處的。我們還不能要求封建時代的官僚也具有做人民公僕的思想。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oktakhk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