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墨家是春秋戰國時代一個重要學派,墨者團體的內部有著嚴格的紀律。
當時墨家的領袖腹黃享在秦國居住。他的兒子殺了人,被腹黃享
|
「先生的年紀這樣老了,只有這麼一個愛子,寡人實在不忍心殺,已經命令刑吏將他放了。先生這一次就依從寡人了吧。」腹黃享
|
於是,腹黃享堅不允從秦惠王,處斬了自己的親生兒子。
之年長矣,非有他子也,寡人已令吏弗誅矣,先生之以此聽寡人也。」腹 對曰:「墨者之法曰『殺人者死,傷人者刑』, 此所以禁殺傷人也。夫禁殺傷人者,天下之大義也。王雖為之賜,令吏弗誅,腹 不可不行墨者之法。」不許惠王而遂殺之。
《呂氏春秋‧去私》 |
【今解】
「墨子之法」,也就是當時新興地主階級的法。腹 認為為了個人利益而妄開法律的後門,即是對「天下大義」的破壞,雖然斷嗣絕人們看做一件最不幸的事情,而且又有國君開恩和自己作為學派領袖的特權,但他仍然以處斬親子來維護法紀的嚴肅性。這種不徇私情、大義滅親的精神對人們有一定的教育意義。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