餘桃啖君

 

      從前,衛國有一道法律:誰偷坐了國君的馬車,就要被砍去雙腳。

 

      那時候,彌子瑕很受國君的寵愛。有一天深夜,有人從鄉下跑來報告彌子瑕,說他母親得了重病。彌子瑕急得滿頭大汗,偷偷跑到宮裏,騙來了國君的馬車,連夜趕回鄉下。第二天,群臣聽說了,都想這下子彌子瑕的雙腳保不住了,沒料到國君卻坐在堂上,嘖嘖稱讚說:「真是一個難得的孝子,為了母親,忘記了自己會受到砍腳的刑罰。」

 

      又有一次,彌子瑕陪著國君在後宮的果園裏遊玩。彌子瑕爬到樹上,採了一只白裏透紅的大蜜桃,咬了幾口,連連說甜,忙拿著吃剩的半只桃子送到國君面前,請他品嘗。左右侍臣都嚇得半死,國君卻笑著說:「彌子瑕是真正的愛我啊!只想到讓寡人嘗嘗甘甜,忘記了剩桃上還沾著他的口水。」

 

      過了幾年,彌子瑕漸漸失去了國君的寵愛。國君想把他趕出宮去治罪,就拍著桌子斥罵道:「當初你偷駕寡人的馬車,狂妄至極;又讓寡人吃你的剩桃,藉此侮慢寡人,你該當死罪!」

 

      彌子瑕的行為並沒有變,而以前被認為是賢惠,後來卻因獲罪,只在於國君的愛憎改變了。

 

 

      昔者彌子瑕有寵於衛君。衛國之法,竊駕君車者罪刖。彌子瑕母病,人聞有夜告彌子,彌子矯駕君車以出。君聞而賢之曰:「孝哉!為母之故,忘其犯刖罪。」異日與君游於果園,食桃而甘,不盡,以其半啖君。君曰:「愛我哉!忘其口味,以啖寡人。」及彌子色衰愛弛,得罪於君,君曰:「是固嘗駕吾車,又嘗啖我以餘桃。」故彌子之行,未變於初也,而以前之所以見賢,而後獲罪者,愛憎之變也。

《韓非子‧說難》

 

 

【今解】

 

      用國君的愛憎喜怒作為法律標準,這就使得彌子瑕不能不成了個人意志的刀下鬼。

 

      如果任個人意志、好惡來判別是非,一切醜惡美好,一切香花毒草都由權威兩片嘴唇皮來決定,那麼,真理還有什麼標準?法律怎能成為準繩呢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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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oktakhk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