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恩與公法

 

      漢順帝某年,蘇章被任命為冀州刺史。他在審理積案的時候,發現有一個大貪污行賄犯清河太守,正是他以前最要好的朋友。一天晚上,蘇章備下酒,請來那位老朋友。兩人一邊喝,一邊暢敘舊情,十分歡樂。這位清河太守的心裏,原來是十五吊桶打水,七上八下,摸不透蘇章對自己犯罪採取什麼態度,這下好像石頭落了地,他長噓一口氣,得意地說:「人家頭上只有一頂青天,獨獨我頭上有兩頂青天啊!」蘇章正色說:「今晚我蘇孺文請你喝酒,是聊盡私人舊誼;明天冀州刺史開堂審案,卻是執行公理王法。」

 

      第二天,蘇章正式開堂,對這個清河太守審判正法。

 

 

      順帝時,遷冀州刺史。故人為清河太守,章行部案其奸臧。乃請太守,為設酒肴,陳平生之好甚歡。太守喜曰:「人皆有一天,我獨有二天。」章曰:「今夕蘇孺文與故人飲者,私恩也;明日冀州刺史案事者,公法也。」遂正其罪。

《後漢書‧蘇章傳》

 

 

【今解】

 

      從這則故事裏,人們可看到清官和貪官兩種不同的臉譜。作為老朋友,當然不妨杯酒言歡,可一個得意忘形,自幸身免,暴露出逢迎拍馬的官場醜態;另一個則鐵面無私,執法如山,表示了一秉大公的嚴正立場,在官官相護、營私舞弊成風的封建社會,後者精神還是很可貴的。誰說「貪官比清官好」,像蘇章這樣的清官,就是值得讚揚。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oktakhk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